乙肝病毒携带者暂时不予特殊治疗为好:乙肝病毒携带者占我国总人口数的8%~10%(约一亿四千万人),许多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偶然查体时被发现的,自身并没有明显不适。这些人群该不该治疗呢?简要分析、讨论如下。
从理论角度上讲,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应该及时防范和治疗的高危人群。乙肝病毒携带状态往往是乙肝发病的“潜伏状态”,此潜伏期可长可短,长者可达数十年。潜伏期的长短取决于患者的遗传、种族、年龄及感染方式等方面的因素,众多的迁延性和活动牲肝炎甚至肝硬化患者常常由乙肝病毒携带者发展而来。一般认为,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的15%~20%可能向显性肝炎方向演变。因此,病毒携带状态更像是潜伏在人体中的一枚“不定时炸弹”,可能在一些外因(诸如重度疲劳、酗酒、悲伤等因素)和内因(重叠感染其他病毒、病毒基因变异等因素)作用的条件下,突然发病。因此,把乙肝病毒携带者视为不稳定的高危人群是恰当的,及时的防范和治疗非常重要。
从实际情况上看,乙肝病毒携带者又是最难以防范和不该治疗的特殊人群。乙肝病毒携带者混杂在正常人群中,不可能天天对他们进行随访和隔离。他们何时有可能传染给别人、何时有可能发病都是未知数。还有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仅定期随访,而且按时用药,有用干扰素的,有用胸腺素的,有用聚肌胞的,有用中药的,几乎都没有明显效果,“大三阳”还是“大三阳”,“小三阳”还是“小三阳”;有的还越治越坏,引起显性肝炎发生。由于携带者本身所处的免疫耐受状态、病毒与肝细胞整和等原因,决定了目前尚处在“无可奈何”的境地。另外,根据国情特点,也难以做到防范和治疗。如果想要搞清我国究竟有多少乙肝病毒携带者,首先要在全国范围内搞一次全面检查,不要说组织工作艰难巨大,花销也非常庞大,一个人要做一次肝功能和“两对半”检查,需费甩为50~80元,全国则需近百亿元;查出来的人如果还要治疗,以人均1000元算,全国将需一千多亿元。而且这些花费常常是“无功而返”,既损国家,也损个人。从这个角度看,乙肝病毒携带者暂时不予特殊治疗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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