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患者如何择业(适合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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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患者如何择业(适合哪些工作)?

  乙肝患者的择业方向取决于社会的要求和适合于自我的职业,社会的要求和政策规定,是带有法规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接受(尽管这些规定不尽合理、有待改进完善)。但是,肝炎患者怎样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工作,有利于病情的稳定和康复,则是很有讲究的。
  根据我国卫生法规规定活动性的乙肝病人不能在生产、经营饮食品单位工作,保育、幼教、血站等方面的工作也不适合于肝炎病人。但是,对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携带者(AsC)(血液
  HBsAg阳性,但无肝炎症状、体征,各项肝功能检查正常,经半年观察无变化者),不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除不能献血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但要加强随访。乙肝病毒携带者一定要注意个人卫生和经期卫生,以及行业卫生;防止自身唾液、血液和其他分泌物污染周围环境;所用食具、用具最好与健康人隔开。表面抗原携带者如系保育员、保姆应进一步检查
  HBeAg和
  HBVDNA,如果阳性,则不宜直接接触食品、食具和婴幼儿。根据高等院校招生健康检查标准,如果确系慢性活动性乙肝,一般应暂缓入学,痊愈的迁延性乙肝及慢性病毒携带者可录取,但要定期随访检查。其他行业的人员录用原则也应如此。单位在录用工作人员时,一定要明确患者是病毒携带者还是活动性肝炎,不能一见是表面抗原阳性就将其拒之门外。
  根据慢性乙肝的一些特点,患者本身也应选择一些适合于自己身体条件、有利于疾病康复的工作。总体原则是较为轻松、规律性的工作,当然这些也是相对而言,如一般性的文字工作:文秘、作家、教师、文书、广告设计等等;一般性的体力及脑力劳动:如邮电、通讯、法律等方面的工作。对于广大农村,一般性的农活都不会引起肝病的加重,只是在农忙季节,不宜过度劳累;对于广大工矿单位,工作强度不宜过大、避免长期倒班,生活及工作规律紊乱。在同一类工作中,患者的工作性质也应是相对规律、稳定的,无论是什么性质的工作,动静结合、劳逸结合都是必要的,在日常生活中,还要培养业余爱好,如养花钓鱼、书法绘画、散步打拳、下棋唱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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