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应证不妥:如果适应证选择准确,疗效会明显提高,选择不当,滥“干扰”、滥“抗毒”,不但不能收到满意疗效,还会挫伤病人的治疗信心,或对抗病毒治疗产生抵触情绪,并制造“抗病毒无效论”,影响乙肝病人正常用药。
(2)抗乙肝病毒药物有局限性:慢性乙肝并非用上干扰素或拉米夫定就万事大吉了,更不是用药后一定会康复。因此,慢性乙肝病人的用药,必须消除速战速决、一蹴而就的观念,要有长期用药的准备。“速效论”是假话,不能相信。 (3)药物的不良反应:“是药三分毒”,抗乙肝病毒药也有不良反应,这又往往因人而异。应用干扰素除可引起流感样症候群之外,还可引起白细胞、血小板减少,也有脱发、抑郁等情况发生,有时因为不良反应使治疗受挫。拉米夫定有时可引起胃肠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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