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检测肝功能时正常的谷丙转氨酶正常值为小于40国际单位/升,如果患者抽血化验,谷丙转氨酶数值超过40国际单位/升,就认为肝功能异常需要治疗,反之就认为肝功能正常,可以暂不治疗。但是肝功能仅以谷丙转氨酶水平高低加以判断显然有误,谷丙转氨酶水平高低对于判断肝炎病情严重程度虽然很重要,但不足以判断哪些患者是治疗对象,原因是:谷丙转氨酶不一定是反映肝组织有坏死炎症和纤维化的敏感指标,多数亚洲乙肝和丙肝患者谷丙转氨酶始终正常,但经过肝穿组织学检查发现1/3为慢性乙肝患者,最近在国际范围内进行的3项研究表明,12%~43%谷丙转氨酶正常的慢性乙肝病毒感染者,其肝组织学检查有2级以上肝纤维化,这就意味着肝功能正常状态下,肝脏组织的纤维化进程也在暗中进行。对95.533名男性和47 522名女性前瞻性队列研究表明,谷丙转氨酶数值处于正常高限时,肝病死亡的相对危险性较高;与谷丙转氨酶水平低于20国际单位/升者比较,谷丙转氨酶水平为20~29国际单位/升者的肝病死亡相对危险性高29倍;谷丙转氨酶水平为30~39国际单位/升者的肝病死亡相对危险性高9.5倍。这就意味着谷丙转氨酶在正常值范围内,病情的变化依然显著发生,并且与谷丙转氨酶的高低成正比关系。还有2项重要的国际研究表明,年龄大于40~45岁是预测肝明显组织学改变的独立因素,这些人群正好处于事业的成熟期,他们工作努力,身体自我感觉无明显不适,化验肝功正常,但是肝脏内部的变化却在暗渡陈仓,这些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大约30%的人员有2期以上肝纤维化,有一些已经达到了肝硬化程度。这就要求我们对于肝功能正常的乙肝携带者不能轻易判断为“健康携带”而忽视了必要的诊疗,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尤其是大于40~50岁的中年患者应该尽快进行肝组织学检查,以明确肝组织炎症活动、肝纤维化程度以及肝组织内乙肝病毒分布和数量情况,以采取及时果断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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