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不经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播,因此,共同学习、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在同一办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办公用品)、握手、拥抱、同住一个宿舍、同桌用餐和共用厕所等情况下,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会传染。
有人将HBV传染性材料直接放入两只黑猩猩的胃里,未发生感染,但用牙刷轻刷牙龈后,在口腔内喷洒HBV传染性材料,则发生感染。说明经口感染不是经过胃肠道,而是通过破损的口腔黏膜感染。 以前有人过分强调生活接触而传播的可能,在人群中造成不必要的恐慌感,甚至影响HBV携带者和非活动性慢性乙肝患者的求学、就业、生活,这是不必要的。 至今,尚未证实乙肝病毒可经吸血昆虫(蚊、臭虫等)传播。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乙肝病毒经血液传播主要是通过输血或血制品(如白蛋白、球蛋白、凝血因子等)传播。自80年代后,对献血员进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筛查后,经输血或血制品传播已很少发生。目前,乙肝病毒经血液传播主要是通过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器械、侵入性诊疗操作和手术、不安全注射、吸毒者共用注射器静脉内注射毒品等。此外,在修脚、文身、扎耳环孔的过程中,如果消毒不彻底,也可传播。其他如共用剃须刀和牙刷,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被病人血液污染的医疗器具(如注射器)意外刺伤,也可传播。 乙肝病毒的性传播主要是通过与乙肝病毒携带阳性者发生无防护的性接触,特别是有多个性伴侣者,其感染乙肝病毒的危险性较高。 因此,在和乙肝患者日常接触时,预防乙肝就要切断乙肝传播途径,在身上有黏膜破损或者有伤口等情况下,最好是立即包扎,尽量避免和乙肝患者有接触。此外,如未注射过乙肝疫苗或乙肝表面抗体过低,还应该注射乙肝疫苗,待体内产生保护性乙肝抗体后,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乙肝病毒的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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