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的主要不良反应为溶血和致畸作用。
1.及时发现溶血性贫血:需定期做血液检测,包括血红蛋白(Hb)、红细胞计数和网织红细胞计数,肾功能不全者可引起严重溶血,应禁用利巴韦林,当Hb降至≤100/升时应减量;Hb≤80/升时应停药。 2.致畸性:男女患者在治疗期间或停药6个月内均应采取避孕措施,避免怀孕。 3.其他不良反应:利巴韦林还可引起恶心、皮肤干燥、瘙痒、咳嗽和高尿酸血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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