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急性药物性肝损伤”?
在医学上,是根据用药后发生血清生化检测异常情况,将肝损伤定义为血清谷丙转氨酶(ALT)或结合胆红素(CB)升高至正常值上限2倍以上;或血清谷草转氨酶(AST)、碱性磷酸酶(ALP)和总胆红素(TB)同时升高,且其中至少有一项升高至正常值上限2倍以上。 急性药物性肝损伤是指由药物本身或其代谢产物而引起的肝脏损害,病程在3个月以内,胆汁淤积型肝损伤病程较长,可超过1年。临床上可以表现为急性肝病、脂肪变性、血管改变、瘀胆性肝病及急性肝坏死等,实验室检查依据肝脏损伤类型不同,表现出相应的检查结果。 药物性肝病如何治疗? 药物性肝病的治疗最关键的步骤是立即停用有关可疑药物。但是如果某些病人的药物是不能停用的,并且不能改用其他药物取代,此时应权衡利弊,通过减少剂量,改变用法等达到目的。对于一些严重的药物性肝病,仅仅停用相关的药物还远远不够,这时的治疗包括:适当休息,加强营养,支持疗法,给予高蛋白、高糖低脂饮食,补充维生素B、C和E。特殊的药物引起的肝损害可用相应的解毒药物,应用还原型谷胱甘肽有利于药物的生物转化。 瘀胆者可试用苯巴比妥,有利于肝细胞内运载蛋白Y和Z的生成,使间接胆红素转化为直接胆红素,改善胆红素代谢。也可短程使用糖皮质激素和甘草酸类制剂,还可以应用腺苷蛋氨酸治疗肝内胆汁淤积。 绝大多数病人停药后可恢复,至于临床症状、肝功能检测和组织学的改善,快者仅需几周,慢者则需几年。少数发生严重和广泛的肝损伤,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或进展为肝硬化,需要进行肝移植以挽救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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