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食排毒的一般注意事项
断食疗法是门科学,要遵循其特有的规律,确保安全。
1在断食期间,不要形成思想包袱,不要把自己视为“病人”,要轻装上阵,不要有心理负荷,若是有不良反应,例如:乏力、恶心、头痛等,可以躺在床上。没有不适,也可以躺在床上休息,不要看电视,不要阅读,不要听广播,但可听轻松欢快的音乐。也可多睡觉,只要心情放松。多休息、多睡觉反而有益,如无不适,也可适当散步,做点轻松劳动。但是,不宜从事剧烈的体育活动和繁重的劳动,以免引起头晕。断食时间越长,越应注意这点。由于断食疗法目前尚不能为大多数人认同,为了避免心理干扰,防止他人妄加不良议论或劝阻,影响情绪,故实行断食不必张扬,心情要保持轻松愉快。
2在短期断食期间,即在24~36小时或3~4天断食期间,每天要服用一次泻药,并进行一次灌肠。这样做,不仅是为了及时清除断食疗法“打下来的”垃圾,而且清理大肠与断食同时并举,会使这两种清理法相得益彰,提高清理效果。
如果实行7~10天、21天或更长时间的断食,每天也应灌肠一次,但泻药可隔一天服一次。
灌肠和服泻药应掌握错开发挥作用的时间。一般应在灌肠前的2小时或灌肠后立即服泻药。
服泻药不宜用化学制剂。可服用植物泻药一味大黄,每次用4~5克生大黄的粉末,用开水浸泡汤汁服用即可。
灌肠与服泻药不能互相替代,二者对人体的清理有互补作用:泻药主要是清除大肠上半部的垃圾,灌肠主要是清除大肠下半部的垃圾。泻药能使肌体失掉水分,灌肠能补充水分,泻药会削弱大肠的蠕动功能,灌肠却有助于肠肌逐渐恢复其蠕动功能。如果患者能进行深位灌肠,即用灌肠能冲洗到大肠上半部的垃圾,就可免用泻药。顺便指出,有的人体清理专家反对在断食期间使用泻药,也反对进行灌肠。但是,在当今全球生态环境普遍恶化条件下,多数保健专家认为,在断食时期应该进行灌肠和服用泻药。
3断食时间的延长,要有渐进性。初次实行断食,首先从每周断食一天,24小时~36小时开始,每周断食一天的做法应该永远坚持下去。过一个月后,再实行每月一次,3~4天断食。进行一个季度后,再实行每年4次、每次7~10天的断食。之后,可实行每年一次的21天或更长时间的断食,断食者的实践经验表明,经过几次短时间的断食,随着经验和信心的增强,就较容易度过长时间的断食。切忌一开始就长时间断食,应由短到长,循序渐进。
初次进行超过7~10天以上的断食,应在有实践经验的人指导下进行。最长断食时间,不应超过也无必要超过40天。人断食后如不饮水,静卧在凉快的房间内,可以活12天,如饮水,可以饿上两个月。
4断食期间,可饮用蒸馏水或冰融水,冰融水的温度不应超过35℃。否则会失掉冰融水的保健意义,但水温也不应太低。过凉会对胃肠形成不良刺激。每次饮水前,要刮掉舌上的白苔。白色舌苔是断食清除的一种有毒物质。
5在断食期间,如出现突出的不良反应,如感到剧烈头痛、头晕,极度虚弱,恶心严重等,可随时中止断食。其实,这是断食清除的毒物进入血液和淋巴系统形成的食疗反应,在毒素未排泄掉之前。对肌体会产生一种不良刺激。医学上称此为“转变期内刺激症状”。过了这一转变期,极可能立刻觉得一切病都好了,因为内毒已基本排除了。
到了转变期,是人最难受的时刻。也是疾病马上就烟消云散的时刻,所以,患者可坚持一下,不宜惊惶失措。但是,如果很难忍受,或者产生极例外不良反应,如心脏感觉异常等,为了安全,中止断食为宜,以后再行断食可逐渐食疗。
6怎样结束断食和恢复正常饮食,其重要性不次于断食本身。要掌握好结束断食的时机(根据肌体反应及其他记录指标),切记,断食后的第一餐,一定要只饮用少量加以稀释的水果汁(苹果汁最好)或蔬菜汁,如果断食时间是24~36小时,那么,第一餐还可吃些水果、蔬菜,而断食时间是3~4天或更长,那么,第一餐除水果蔬菜汁就不能吃任何食品了。从第二餐开始,可逐渐增加稀、软易于消化的食品,但一定要掌握好逐渐增加原则,绝不能因食欲大增而放开胃口,否则会前功尽弃。
7在非断食期间,一定要选用高质量的食品,科学地、均衡地补充营养,要科学地进食,遵守饮食文明,杜绝形成新的体内垃圾。
8实行断食疗法,也有禁忌症,但禁忌范围很小,进行性肺结核,急性心脏病,消瘦型糖尿病患者不宜实行断食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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