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炎:肝炎患者生活中注意事项 肝脏是人体的一个大“加工厂”,人吃进去的食物经肠胃吸收后都运送到肝脏。在肝脏“加工”成人体自身的蛋白质、脂肪和人体代谢所需要的糖等,使人正常从事工作和学习。但如果人体患有肝炎(包括甲肝、乙肝、丙肝、丁肝等炎症),肝脏的各种代谢、解毒、免疫及造血功能就会受到影响,吃进的食物不能正常地进行“加工”而出现恶心、呕吐及食欲不振等症状,人体自然也会感觉乏力。 ①使孕妇肝炎病情加重:妊娠期慢性肝炎可发展为慢性重型肝炎,急性肝炎可发展为急性重型肝炎。重型肝炎的发病率孕妇为非孕妇的65.5倍,孕产妇合并病毒性肝炎死亡率高达5.4~6.6%,为非孕妇的5.9倍。产后出血率高达6.7~10.2%。肝硬化的孕妇妊娠期易出现腹水,妊娠中、晚期可发生消化道大出血。患有病毒性肝炎的孕妇合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也较多。 ②对胎儿和新生儿影响:易发生流产、胎死宫内、早产、新生儿窒息,先天性肝炎及肝炎病毒的母婴垂直传播。母婴垂直传播包括宫内传播、产程中传播、产后经喂养和水平传播。根据目前资料,绝大多数母婴传播是在分娩过程中传播的。调查资料证明,HBsAg及HBeAg双阳性母亲所生婴儿中有85%成为HBsAg携带者,而HBsAg阳性HBeAg阴性母亲所生婴儿中仅31%成为带毒者。由于新生儿免疫功能不完善,故被乙肝病毒感染后绝大多数(90%以上)可变成慢性HBsAg携带者。 母婴垂直传播除乙肝病毒外,还有丙型肝炎病毒。HCV阳性的母婴传播率不如乙型肝炎病毒高。有报道25名抗HCV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出生后6~12个月有11名新生儿抗HCV阳转,其中有些发生临床型丙型肝炎。目前还无可供阻断丙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的疫苗。因此病毒性肝炎患者是否生育,除应考虑患者本人病情外,胎儿及新生儿的问题也应慎重考虑。一般认为病毒性肝炎患者肝功能正常后肝细胞的病变需待半年至一年方能恢复正常,故肝炎患者最好待肝功能正常1~2年再妊娠。慢性乙型肝炎及丙型肝炎、肝炎后肝硬化及HBsAg阳性妇女如欲妊娠,在综合评定其近年来肝功能变化、肝脏代偿能力、肝外脏器有无受损情况后,如认为可以耐受妊娠,在严格医疗监测保护下,可以生育。既往无肝炎病史的HBsAg阳性妇女,虽然肝功能多次检查正常,但实际已有部分人肝组织呈慢性活动型炎症改变,所以在妊娠前也应做全面检查,以决定是否妊娠。HBsAg阳性母亲的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必须注射乙肝疫苗,如系HBeAg亦阳性,还应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以保护婴儿不致成HBsAg阳性。 肝炎饮食注意事项: 肝炎饮食注意一是必须忌酒:人体感染了肝炎病毒,肝功能已受到损害,体内对酒(乙醇)代谢的酶类活性减低,解毒功能也随之降低,即使少量饮酒也有害无益。 肝炎饮食注意二是不可多食糖:会使体内脂肪类物质增多,将引发高血脂和脂肪肝,加重炎症。 肝炎饮食注意三是适量补充蛋白质及热量:肝炎病初发期,应给予流质或半流质食物,如稀粥、牛奶、豆浆、面条、藕粉、馄饨等。经过治疗,患者食欲也随之好转,这时要适量补充蛋白质及热量,如瘦肉、鸡蛋、鱼类、豆制品等。当转入康复阶段,可按口味配膳,无需特定限制,对脂肪类食物,也不必严格控制,因为脂肪可增加热量;四是多食含维生素食物,如蔬菜水果、海藻、蘑菇及五谷杂粮等微量元素丰富的食物。 专家提醒:肝炎是自限性疾病,除了对症服药、饮食起居之外,还需休息好,保持生活有规律,在加强营养的同时,应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体育活动,适量的活动能促进食欲,增加睡眠,稳定情绪,有利肝炎的治疗和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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