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炎:中毒性肝炎的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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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炎:中毒性肝炎的诊断标准

  3.2慢性中毒性肝病3.2.1观察对象肝脏毒物作业者出现头晕、乏力、食欲减退或肝区胀痛等症状;肝脏肿大、质软、压痛不明显,慢性中毒性肝病初筛肝功能试验正常者。  a.肝性脑病;b.明显黄疸;c.出现腹水;d.肝肾综合征;e.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在正常值的一倍以上,伴有出血倾向者。  3.1.3急性重度中毒性肝病在上述临床表现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诊断为急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a.中度黄疸;b.脾脏肿大;c.病程在四周以上。  3.1.2急性中度中毒性肝病出现明显乏力、精神萎靡厌食厌油、恶心、腹胀、肝区疼痛等,肝脏肿大,压痛明显,急性中毒性肝病常规肝功能试验异常,并伴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可诊断为急性中度中毒性肝病:  a.有乏力、食欲不振、恶心、肝区疼痛等症状;b.肝脏肿大、质软、压痛,可伴有轻度黄疸;c.急性中毒性肝病常规肝功能试验异常。  3诊断及分级标准3.1急性中毒性肝病3.1.1急性轻度中毒性肝病在较短期内吸收较高浓度肝脏毒物后,出现下列表现之二者,可诊断为急性轻度中毒性肝病:  2诊断原则根据职业接触史,确切的肝病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合现场卫生学与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动态观察资料等,综合分析,做好鉴别诊断,判明肝脏疾病确由所接触的化学毒物引起,方可诊断。如同时出现致病毒物所引起其他系统损害的表现,对病因诊断有重要参考意义。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化学毒物所引起的职业性急性、慢性中毒性肝病的诊断。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6379-1996职业性中毒性肝病是在职业性接触中吸收化学毒物所引起的中毒性肝脏疾病。  那中毒性肝炎的诊断标准是怎样的呢?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化学毒物所引起的职业性急性、慢性中毒性肝病的诊断。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中毒性肝炎的诊断标准是什么?不知道中毒性肝炎的诊断标准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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