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理饮食及托幼行业中的 肝炎患者
生产、经营饮料食品单位的直接接触饮料入口的人员、职工餐厅全体人员、食品商贩与保育人员等,每年都要进行健康检查。
发现 肝炎患者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急性肝炎患者待临床症状消失、肝功连续正常1个月以上者,可进行不接触食品、食具或幼儿的工作。痊愈后继续观察半年,半年内无明显临床症状,且每隔3个月做 肝功能检查,连续3次均正常者方可恢复原工作。
慢性活动性肝炎或慢性迁延性肝炎患者,一律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食具工作或婴幼儿保育工作。
疑似肝炎病例但未确诊或排除前,应暂停原工作。上述单位的新进人员与临时工作人员,在参加工作前必须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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