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得了乙肝,往往四处求医,遍尝中西药物,只要听说什么药物管用,就想亲自尝试一下,其实,目前治疗乙肝尚无特效药物,即便是个别有效药物,使用时也需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掌握用药适应证,规范用药,千万不要滥用所谓保肝药,更不要轻信广告宣传,服用各种广告药物,在临床工作中,确实见到不少乙肝患者乱用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例,因此,特别提醒:治疗乙肝,谨防药物性肝损害。
1肝脏为什么易受药物的损害呢这是由于临床所用的绝大多数药物,均系通过肝脏的代谢作用将药物降解、灭活或转化为更易排泄的产物,这些药物代谢的过程统称为生物转化。药品的生物转化过程需经氧化、还原或水解以及结合的过程,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需肝细胞内的多种酶参与,如细胞色素P450、单胺氧化酶、水解酶、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等。肝脏既是药物代谢的主要场所,也是药物毒性反应的主要靶器官。 2什么药物可以引起肝损害 (1)磺胺类、对氨基水杨酸、非那西汀、含碘的造影剂、新生霉素、蛋白合成激素及避孕药,在一定程度上引起胆红素代谢紊乱,引起黄疸和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转氨酶)升高。 (2)治疗血吸虫药物、驱虫的硝硫氰胺以及光辉、丝裂、自力、争光、放线菌素等抗肿瘤药物和氯贝丁酯、大量烟酸等降脂药、治疗皮肤病的氨甲蝶啶以及中药跌打丸都可因剂量大而引起肝细胞坏死,甚至小剂量也可引起变态反应而发生转氨酶升高、黄疸,亦有死亡的报告。 (3)利福平和异烟肼是常用有效抗结核药,但往往引起过敏性肝炎和胆汁淤积;治疗糖尿病的甲苯磺丁脲(D860)、氨甲磺环己脲均极易引起肝损害。吲哚美辛可引起严重肝坏死;氯丙嗪、丙嗪、丙氯拉嗪等均可引起胆汁淤积性黄疸。红霉素丙酸脂引起黄疸,静滴四环素引起肝坏死,三醋夹桃霉素所致黄疸已有很多报道。 (4)滥用改变血流动力学的血管收缩药和抗高血压药,全身麻醉药和部分镇静安眠药,以及神经阻断药,长期采用活血化瘀的中西药物都有可能引起肝脏血液循环功能障碍,产生新陈代谢功能紊乱,造成肝功能障碍迟迟不愈。一部分急性肝炎和慢性活动性肝炎,大量长期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可因脂肪代谢紊乱出现肥胖、免疫功能抑制和继发细菌、真菌感染。进食良好的慢性肝炎患者,长期大量应用葡萄糖液静滴,可引起脂肪肝,以致肝功能长期不良。又如重型肝炎伴有腹水或尿少的患者,不适当地应用强效利尿药,常易引起大量水、电解质丢失,诱发肝昏迷。 3中草药对肝脏也有毒性吗目前各种治疗乙肝的中药层出不穷,并且患者都有这样一个错觉:中药安全,没有副作用,可以长期使用,其实许多中草药一方面能治病,另一方面又有一定的毒性,用之不当可伤害机体。祖国医学把中药分为上品、中品和下品,其主要依据就是按照药物的毒性而划分。使用中药汤剂主要是解决肝炎症候,一定要做到短程、高效。症状一旦得到缓解,就该停药;乙肝中成药,一定要由中医专家,先行辨证分析,看看患者到底属于中医何种辨证分型,再对照药物适应证使用。使用中药时,明确有毒性的药物治病时,在收到相当的效果后就应停药,而无毒的药物也不应久用。据临床经验,苦杏仁、蟾酥、木薯、广豆根、北豆根、艾叶、毛冬青等中药,量大时可引起口苦口干、恶心呕吐、食欲缺乏、腹痛、腹胀、腹泻、黄疸、肝区疼痛和肝功损害等临床表现。还有黄独、黄丹、川楝、鱼苦胆、白花丹参、千里光、天花粉、麦角等,也可引起肝损害。最近,不少文献资料提出有关“中药肾炎”的名称,值得关注,中药木通等长期大量使用,可以导致肾炎。 4怎样知道由于服药引起了肝炎 (1)原来肝功正常,用药6周内有肝脏损害的表现(肝功明显异常,尤其是转氨酶、胆红素异常升高)。 (2)初发症状可有发热、皮疹、瘙痒、关节痛等过敏表现。 (3)病初常有白细胞总数增加,末梢血中的嗜酸粒细胞>0.6。 (4)具有肝内淤胆或有肝实质细胞损害的病理和临床表现。 (5)淋巴母细胞转化试验阳性。 5乙肝患者用药时应注意哪几个问题 (1)慎重选用药物:用药前应慎重选择药物种类,尽量避开对肝脏不良反应大的药物。例如,抗生素类、抗肿瘤及解热镇痛药,引起过敏的机遇很多。新药类,特别是化学合成制剂,即使无过敏病例报告,随用药例数的增多,就有发生过敏性肝损害的可能。各种含有同种或异种蛋白质的生物制剂,常易诱发过敏性肝损害。选用药量大或用药时间长者,产生肝损害的机会偏大,必须谨慎。凡曾对某种药物过敏者,易对其他的药物也产生过敏。同时服用多种药物,要警惕药物间的代谢产物,形成新的肝毒性物质。患者受细菌感染或肿瘤切除不久者,机体的免疫功能可急剧下降,易产生药物性肝损害。 (2)用药应避开下列情况,以减少肝损害的机会:空腹或饥饿状态。处于长期营养缺乏状态。长期嗜酒者或大量饮酒后。苯巴比妥或氯丙嗪类药物同时服用。异烟肼与利舍平同时服用。 (3)有轻微肝损害的患者,最好不要过多用药,其中包括乙肝病毒携带者和轻度的慢性乙肝,这类患者可自行恢复,非特效药物不但对肝脏无益,且会有不利影响。 (4)用药要少而精。对病情较重的肝病,非用药不可,宜选用有效的药,以最小剂量和最短的用药时间。 (5)有计划地试用药。对新批准的或新引进的准字号药物,可在医生指导下试用,试用期间应密切观察疗效和不良反应。通常可考虑3~6个月为1个疗程。对性能、疗效尚未确定的药(院内制剂、祖传秘方等),一定要谨慎,不可轻易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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