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抗(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本身并无传染性,也不能据此来断定是否为乙肝病人,澳抗阳性,未必就是乙肝病人。澳抗是乙肝病毒的外壳蛋白,本身没有传染性,只说明体内有乙肝病毒存在,不论体内存在的是完整的乙肝病毒,还是缺陷的乙肝病毒,澳抗都有可能是阳性,很多人虽然感染过乙肝病毒,但是,并未引起乙肝发病,随着时间的推移,进入恢复阶段,乙肝病毒已失去完整的结构,只剩下残存的DNA片段,此时,已无传染性和致病性,但是,澳抗仍然持续阳性,如果不加分析就将这种人划归为病人行列,肯定是错误的。
乙肝病毒携带者,表现为病毒指标阳性,但是,肝功始终正常,没有任何不适,这些人不属于病人之列,2000年,我国颁布的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中,明确规定了慢性乙肝的分型依据及诊断标准,其中,不包括病毒携带者,符合乙肝病人诊断标准者大约有3千5百万左右,而病毒携带者至少有1亿多人,因此,当发现澳抗阳性时,首先,要明确到底是病毒携带者,还是乙肝病人,两者属于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不可同日而语。 乙肝病毒毒携带者众多,到底该不该治疗,至关重要。澳抗阳性说明人体里“潜藏”有乙肝病毒,既然体内有病毒存在,就应该尽早用药治疗,将病毒消灭,这是天经地义、不容置疑的事,但是,实际情况并非那么简单,人体在正常情况下,体内可能“潜藏”有多种病毒和细菌,乙肝病毒也可能就是其中一种,如果想尽一切办法,将体内的病毒、细菌一扫而光,那是不可能的事,病毒、细菌潜藏在体内,被称为病毒或细菌的携带状态,携带状态不是发病状态,澳抗阳性的病毒携带者为数众多,均不属于发病状态,自然也不属于病人,对于这些人群,预防是首要的,治疗是次要的。 从理论角度上讲,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最该及时防范和治疗的高危人群。乙肝病毒携带状态往往是乙肝发病的“潜伏状态”,此潜伏期可长可短,长者可达数十年,潜伏期的长短取决于患者的遗传、种族、年龄及感染方式等方面的因素,众多的迁延性和活动性肝炎,甚至于肝硬化常常由病毒携带者发展而来,一般认为,慢性病毒携带者的15%~20%可能向显性肝炎方向演变,因此,病毒携带状态更像是潜伏在人体中的一枚“不定时炸弹”,这枚炸弹可能在一些外因(诸如多度疲劳、酗酒、悲伤等因素)和内因(重叠感染其他病毒、病毒基因变异等因素)作用的条件下,突然发病,因此,把病毒携带者视为不稳定的高危人群也是恰当的,从理论上讲,及时的防范和治疗非常重要。 从实际情况上看,乙肝病毒携带者又是最难以防范和不该治疗的特殊人群。病毒携带者究竟有多少?一亿多人只是一个估计数值,病毒携带者到底都是哪些人?已经明确诊断者只是一部分,大部分的携带者依然混杂在正常人群中,已发现的携带者一般都能胜任工作和学习,但不可能天天对他们进行随访和隔离,很难防微而杜渐,他们何时有可能传染给别人、何时有可能发病都是未知数,更不用说那些尚不知姓名的病毒携带者该如何防范。已往许多病毒携带者不仅定期随访,而且,按时用药,有用干扰素的,有用胸腺素的,有用聚肌胞的,有用中药的,几乎都没有明显效果,“大三阳”还是“大三阳”,“小三阳”还是“小三阳”,有的还越治越坏,引起显性肝炎发生,对携带者治疗,现在尚无特效药,主要是携带者本身所处的免疫耐受状态、病毒与肝细胞整合等原因,决定了目前对其治疗尚处在“无可奈何”的境地。另外,根据国情特点,也尚难做到防范和治疗,如果想要搞清我国究竟有多少乙肝病毒携带者,首先,要在全国范围内,搞一次全面检查,不要说组织工作艰难巨大,花销也非常庞大,从这个角度看,病毒携带者暂时不与特殊治疗为好。 从全面角度分析,乙肝病毒携带者应是以防为主、以治为辅,“自治”为主、“外援”为辅相结合的原则予以处置。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与特殊治疗,并不等于放任自流、任其发展,一定要做好预防及随访工作: ①预防其他传染病的感染,注射甲肝疫苗和其他传染病疫苗; ②禁酒; ③适度参加体育与休闲锻炼,避免过度疲劳,起居有常; ④调整心态,乐观向上,豁达处世; ⑤定期复查肝功系列及B超,了解病变与否。治疗当以食疗、自然疗法和中草药为主,“自治”是指自己通过食疗(综合营养、少荤多素等)、休闲疗法(打太极拳、钓鱼养花等)、心理疗法(需由医生指导)、单味草药(如虫草、黄芪、女贞子、藏茵陈等)等方法自行治疗为主,切忌走东窜西,胡乱用药。 所谓“外援”是指长期咨询、随访,在正规肝病专家的指导下,从事预防和治疗,“自治”和“外援”相互结合才,能使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病情得到有效的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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