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炎患者经治疗,症状消失,肝功能恢复正常,能否恢复正常工作,取决于肝炎的类型和病情的全面判断。一般来说,急性肝炎属“自限性”疾病,病程短,恢复快。经2~4个月的治疗和休息后可基本痊愈。若劳动强度不大,工作不紧张,可以正常上班。如果属于重体力劳动或工作紧张、繁忙,应至少半年后才能恢复正常工作,还要到医院定期随访半年至1年。慢性肝炎轻度患者,肝功能正常后可恢复轻工作,1年内肝功能无反复可以从事正常工作。慢性肝炎中度、重度患者主要症状基本消失、肝功能无异常,可继续休息2~3个月后从事轻体力工作。重型肝炎患者由于肝组织受损严重,病情缓解乃至肝功能正常后至少再休息半年,才可以从事轻体力工作,但永远不宜从事重体力劳动。静止性肝硬化患者,病情稳定半年至1年,只可参加轻体力工作;活动性肝硬化患者是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所有恢复工作的慢性肝炎患者,都要定期(每隔2~3个月)复查肝功能,依据肝功能的变化再做出新的调整。
其次,要根据病情而定。无症状的病原携带者一般不必休息。病情轻,病程短或仅有一过性“转氨酶”(ALT)升高,很快恢复而且又无明显症状者可以从宽掌握,较早恢复正常工作。年轻体健者,病情恢复快;年老体弱者、妇女孕期或有夹杂症恢复慢,因此工作恢复应灵活掌握。但不论哪种患者,均需到医院随访,发现病情反复,即应停止工作,接受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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