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患者认为只有“大小三阳全部转阴”才是乙肝治疗的唯一目的。其实,这种观点是非常不正确的,也不符合目前乙肝治疗的实际情况。比较客观科学的疗效判定标准可分为以下几种:
(1)临床治愈 血清学生化指标如转氨酶、胆红素等恢复正常,临床症状明显改善或消失,不论其病毒学标志如何,均可视为临床治愈。 (2)降低传染性 在临床治愈的基础上,经治疗血清HBV-DNA阴转或病毒复制呈明显下降,e抗原转阴而e抗体出现,即由“大三阳”转为“小三阳”,此类患者血中无完整的病毒颗粒,故传染性极低。肝脏损伤也相对较轻,对于招工、升学及妊娠应无明显影响,可进行正常的社会活动,但应坚持复查,观察病情变化。如出现下述情况之一,则应积极治疗:①血清HBV-DNA转为阳性;②肝功能异常,有明显临床症状;③e抗原阳转有明显肝脏纤维化倾向或早期肝硬化迹象。 (3)病毒清除 表现为血清中表面抗原阴转,血中及肝脏组织的HBV-DNA检查均为阴性,且追踪观察一年以上无复发。但乙肝病毒的彻底清除仍是尚待解决的问题,国前尚不能以此作为乙肝治愈的唯一标准。 如果用奥运会赛场的比赛来形容乙肝的治疗效果,那么HBV-DNA阴转为铜牌的获得,e抗原转阴而e抗体出现为银牌的获得,表面抗原的阴转才是金牌的获得。 |
上一篇:慢性乙肝的治疗目标是什么?
下一篇:如何正确认识“乙肝的转阴”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