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肝炎的饮食禁忌 主要以护肝为目的,对伤肝动火的食物,均需避免食用。
(1)慎用补品:肝炎恢复期,往往湿热未清,过早使用补品,特别是滋腻温燥的食物和药物,容易助湿生热,有“火上加油”之虞。 (2)忌壅滞燥热:不论急性或慢性肝炎,临床上以湿热缠绵或阴虚火旺表现多见,辛辣刺激,油炸煎烤,生冷肥浓,如韭菜、笋干、土豆、红薯、汽水、辣椒、五香粉、香烟之类,只能助热伤阴,碍消化、损脾胃,不利于肝病的恢复,应少吃或禁食。 (3)严禁嗜酒:酒能助湿生热,未病过食,可成为湿热之因。肝炎患者饮酒,只会加重病情。众所周知,酒精进入人体,是要经过肝脏解毒排泄,肝病再饮酒,无疑是给已损害的肝脏组织雪上加霜;暴饮者还可诱发肝昏迷,不可不慎。 (4)忌暴食过饱:肝炎病人的消化功能较差,饮食宜清淡,切忌暴饮暴食,一过性地加重消化系统的负担,引起消化功能紊乱,发生消化系统的疾病,从而影响肝脏的修复。 (5)忌滥用药物:药物均需经肝脏代谢、解毒,除必需的治疗药物外,不宜过多服用药物,以免加重肝脏负担。 总之,慢性肝炎患者的饮食,既要掌握原则,又要因人、因时、因病情而异。既要考虑让病人尽量吃多一些,吃好一些,又要考虑病人消化、吸收的实际能力。如果不结合实际,片面强调对肝炎病人饮食上的“三高一低”,这种做法只能加重病人的肝脏负担,影响食物的消化和吸收,使肠内产生一系列的腐败物质,进一步损害肝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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